市摄协工作考核奖励办法(暂行)
一、考核条件
1、考核会员参加市内外各类影赛影展的活动次数,包括投稿积极性。市外的影赛影展由会员自己上报协会,提供如实的信息。
2、考核会员在市内外获奖和入选次数、级别。
3、考核会员为协会做的公益活动。
4、考核每个专业委员会(版主、副版主)工作情况,包括活动次数,活动内容。
5、考核会员组织、参加采风、沙龙、讲座的次数和内容。
6、考核主席、副主席、主席团委员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组织、参与和分管工作的情况。作为协会各级负责人,要由协会内部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进行评议。
7、考核秘书处各位秘书长的工作绩效,工作主动性,公益思想和奉献精神。
8、考核会员参与网站、QQ群、微信群的活动积极性,包括发言次数,发言质量,网上影展次数,各类网络中的参与积极性。
9、考核网站管理人员、版主、各群管理员的管理积极性,参与管理的次数,管理的公正性。
10、考核向泰山图片库供稿的数量。
11、考核会员为协会创造的公益资金情况,如社会各界的无偿捐赠等。考核会员为协会创造的劳务收入情况,如企业冠名影赛影展、协会劳务收入等。
12、考核县市区协会、各分会的工作情况,如活动次数和质量、发展市级省级国家级会员情况、参加市摄协活动的积极性等。
13、把加入省摄协、中摄协,加入国家级其他摄影组织纳入考核奖励范围。
14、考核会员举办公益性摄影讲座、半公益性摄影授课的情况。
15、考核会员参加国内外各摄影组织交流的情况。
16、考核会员在泰山和全泰安市的宣传方面的贡献,如向国内外发布的有关泰山、泰安市的照片,以及在国内外获奖入选的有关泰山泰安的照片。
17、考核会员的有关摄影的出版物、有关摄影的刊登文章和照片的情况。
二、奖励科目
1、泰安市摄影家协会德艺双馨会员
2、优秀会员
3、优秀摄影师
4、优秀县市区协会、分会
5、优秀专业委员会
6、优秀网络管理员:版主(主任)、群管理员等
7、加入省摄协、中摄协被推荐人
三、其他事项
1、每年度的省德艺双馨会员,从市级德艺双馨会员中产生。
2、按照在协会不同的职务,考核其参加协会工作的次数、时间和强度。每次活动由协会秘书任向英做记录。
3、摄协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在摄协网站上述职,由会员对其进行评价。